課程提供機構:

符合所有特定條件的課程均合資格列為認可課程。

學習資助

學習資助下的認可課程可分為四類,分別為(一)樹藝及樹木管理課程、(二)樹藝工作課程、(三)樹木風險評估培訓課程及(四)樹藝業專業能力評估 - 鏈鋸操作。

有關(一)樹藝及樹木管理課程及(二)樹藝工作課程:

有關(三)樹木風險評估培訓課程及(四)樹藝業專業能力評估 - 鏈鋸操作

獎學金


申請人:

學習資助

每名申請人可分別就報讀上述四類獲認可的課程各申請一次資助,申請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就同一課程類別下的認可課程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
(2023年7月1日之前已獲發學習資助的紀錄亦計算在內)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符合資格獲得學習資助:

  1. 屬香港居民,即擁有香港居留權、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的人士,或持單程證從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
  2. (i) 已成功報讀計劃網站內列出的其中一個認可課程(即資歷架構第二至第五級有關樹藝、樹木管理及樹藝工作的課程)(課程類別(一)及(二));或
    (ii) 在2024年6月20日或之後圓滿修畢計劃網站內列出的其中一個專業培訓及評估(課程類別(三)及(四))或其續期考核(如適用);
  3. 從沒有就計劃網站內列出的同一課程類別下的認可課程獲得計劃提供任何資助,亦沒有就同一課程獲得任何其他現有政府資助計劃(例如持續進修基金)所提供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資助,也不會領取該等計劃所發放的任何其他資助或經濟援助,而且亦沒有獲得或不會領取任何其他經濟援助(例如由僱主所提供);以及
  4. 通過課程結業考試/圓滿修畢認可課程。

獎學金

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方可符合資格獲發獎學金:

  1. 屬香港居民,即擁有香港居留權、香港入境權或有權在香港逗留而不受任何逗留條件限制的人士,或持單程證從內地來港定居的人士;
  2. 已成功報讀計劃網站內列出的其中一個獎學金認可課程(即資歷架構第五級有關樹藝及樹木管理的課程);
  3. (i) 在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中最佳五個科目取得20總積點或以上;或
    (ii) 在報讀認可課程的任何一個學年內表現優異並獲課程提供機構提名;
  4. 同意在圓滿修畢課程後六個月內加入樹藝及園藝業,並提供相關就業證明;以及
  5. 通過課程提供機構所要求的學習評估(如適用)。

上述(c)(i)申請人在任何時候均不得遞交超過一份申請表。在計劃下,申請人/獲提名人只可於每個學年獲發獎學金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