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經過多年的砍伐及山火蹂躪,早期香港很多山頭只有貧脊的泥土覆蓋,原生植被只能在深谷或一些新界圍村後的風水林遺留。

植林工作始於一八七零年,其目的由早期在於美化環境控制沖刷、生產柴薪、改善集水系統,及至近年藉以增強生物多樣性及回復生態自然原貌。

選擇樹種

早期多採用本地的山松為植林樹種,亦大量使用生長快速的外來品種如紅膠木及台灣相思。 近三十年已逐漸轉用本土品種植林。

現時已採集超過一百種的本土品種的種子並在苗圃培育成樹苗作植林之用。

其中一些成功用作植林的本土品種有潤楠、裂斗錐栗及木荷等。

潤楠

裂斗錐栗

木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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