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树艺师、树木风险评估员及树木工作监督

对于注册树艺师,树木风险评估员和树木工作监督,由于他们的职责范围很广,并且涉及专业的考虑和判断,其表现不能单靠观察而作判断,而是须透过调查和聆讯以作监管。业界、私人物业业主、物业管理人员以及政府的树木管理部门可向发展局绿化、园境和树木管理组投诉涉嫌行为失当的人员以启动监管程序。

注册攀树员及链锯操作员

由于注册攀树员和链锯操作员的职责大都是操作性的,属可观察及可数的性质,因此,我们制定了一套记分制度来规范注册攀树员和链锯操作员的表现。记分制度的详情如下:

违规行为 被记的分数
不准确地陈述自己的专长范围、资历、工作经验及注册人员类别 5
在非注册人员类别作业,或没有在注册树木工作监督的督导下工作 5
就与政府、共事者、雇主、客户或公众的一切往来,提供不完整、不准确或错误的资料 10
进行不适当或不符合标准的树木工作,对树木造成不必要的损害 10
在工作场所/工地作出不安全行为,对自己、共事者或公众构成潜在危险,又或对野生生物或生境、财产或环境造成损害 10
不遵守本港有关树木管理的法例、政策、作业标准及指引 10

注:每个人员都由零分数开始。每个违规项目都会被记分,分数会从相关违规日起,与过往违规被记分数累积计算。

投诉人如欲就任何注册树木管理人员的作业作出投诉,应使用「投诉表格」或网上电子表格将其投诉提交至发展局绿化、园境及树林管理组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小组(下称「注册小组」)。

纪律处分

累积分数 处分类别
5 至 20 发出劝诫信
25 至 35 发出警告信
40 在注册制度网站作出公开谴责
45 暂停其注册身分六个月
50 终止注册制度下所有注册资格(三年后才会接受新申请)

注:就违规行为被记的分数会于相关违规日后三年被取消。

纪律小组及上诉委员会

注册小组将评估申请人的注册资格,处理存疑的资格以及对注册结果的投诉。纪律小组将审查纪律案件,就记分作出决定,必要时进行调查,并就适当的纪律处分提出建议。任何不接受注册小组就注册事宜所作的决定和纪律小组对纪律案件所作的决定的申请人、投诉人或被告,都可以使用「上诉申请表格」或网上电子表格将其上诉请求透过注册小组向上诉委员会提交,以对案件进行审查。上诉委员会的决定为最终决定。纪律小组和上诉委员会成员分别由三名树艺及园艺业持份者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