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树木管理人员注册制度(下称「注册制度」)下,有意申请续期的注册树木管理人员必须符合续期要求,其中一项是人员必须符合持续进修树艺学的要求。本指引说明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的应用。


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的应用

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可通过完成认可的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获得 (下称「基本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及通过其他与注册人员类别工作有关、藉以提升其知识、技能和技术,以提供优质的树艺服务的课程或研讨会取得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时数(下称「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

在注册制度现行的续期要求下,注册树木管理人员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的应用原则如下:

  1. 所有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不论是认可或可选课程,参与一小时的授课课程或研讨会均可取得一个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

  2. 不足半小时的课程或研讨会将不获计算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多于半小时但不足一小时的课程会向下调整至半小时。

  3. 同一课程只可在每个注册人员类别的现时注册期内计算一次。

  4. 如认可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的对象是多于一个注册树木管理人员类别,同时属多个该等类别的注册树木管理人员在完成该课程后,可同时在该等类别取得基本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至于其他并非该课程对象的注册树木管理人员类别,人员亦可在完成该课程后取得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

  5. 如人员在多个类别注册,他在其中一个类别所取得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会自动计入所有其他注册类别。

  6. 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包括下列类别的课程或研讨会:

    1. 香港或海外的职业学院、大专院校和培训机构与树艺有关的全日或兼读课程的学生或导师。须提供出席证明、成绩单副本或受聘证明。每个课程以最多可获九个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为上限。

    2. 研讨会、公司内部培训、网络研讨会/线上课程、培训和急救课程。须提供出席证明。急救课程以最多可获三个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为上限。

    3. 如参加的认可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的对象并非其注册人员类别,该人员在完成课程后可就其注册人员类别取得可选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须提供完成课程证明的副本。

  7. 如注册树木管理人员属合资格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的导师,该人员每教授有关课程一小时,便可取得一个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须提供课程章程副本及受聘证明。多于半小时但不足一小时的课程会向下调整至半小时。

  8. 由于自我学习,例如阅读、参与树艺界的比赛和会议并无正式的教育/学习目的,因此不应获计入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

注册树木管理人员应监察在现时注册期内获取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的进度,并对自己的进度负责,以符合持续进修树艺学要求,为注册续期。人员应在持续进修树艺学课程记录表格上记录在现时注册有效期届满前三年内,就每个注册树木管理人员类别所取得的持续进修树艺学时数。申请注册续期时,应提交填妥的注册续期申请表、已填妥的持续进修树艺学记录表格,以及相关证明文件。